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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市红十字会个人捐赠税前扣除指南
发布时间:2025-12-17    浏览次数:      来源:温州市红十字会     字号:[ ]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第六条: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、扶贫、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,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、国家机关向教育、扶贫、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。

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》(2000年7月12财税〔2000〕30号):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,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(包括中国红十字会)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,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。

案例一捐赠后如何抵税,抵的是什么

2024年,善人甲应纳税所得额是126万元。在年底捐赠5万元,“应纳税所得额”可以扣除多少呢?

2024年的公益捐赠扣除限额通常为应纳税所得额的30%,那2024年的公益捐赠扣除限额=126*30%=37.8万元当年累计捐赠金额在37.8万元以内的部分都是可以税前全额扣除的。所以捐赠5万元都是可以税前全额扣除的。

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格所示,计算出

级数

全年应纳税所得额

税率

速算扣除数

1

不超过36,000元

3%

0

2

超过36,000元至144,000元

10%

2,520

3

超过144,000元至300,000元

20%

16,920

4

超过300,000元至420,000元

25%

31,920

5

超过420,000元至660,000元

30%

52,920

6

超过660,000元至960,000元

35%

85,920

7

超过960,000元

45%

181,920

年度应纳税额 = 应纳税所得额 × 适用税率 - 速算扣除数

捐赠前2024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=126*45%-18.192=38.508万元。

捐赠后:2024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=121*45%-18.1920=36.258万元

相当于支出2.75万,但做出了5万元的公益贡献。这就是大家所说的“抵税”效果。

案例二】个人工资薪金税率越高,抵税效果越强

小李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100万、小赵是15.5万,他们都想捐赠1万元,抵扣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一样吗?

小李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100万元,捐赠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*45%-18.1920=26.808万元;捐赠1万元后,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变为(100-1*45%-18.192=26.358万元,比捐赠前少缴纳税金0.45万元。

小赵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15.5万元,捐赠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.5 *20%-1.692=1.408万元;捐赠1万元后,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变为(15.5-1*20%-1.692=1.208万元,比捐赠前少缴税金0.2万元。

小李捐赠后减少的税金比小赵多0.25万元。

所以,同样是捐赠1万元,个人工资薪金适用税率越高,抵税效果越强。

【案例三】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发生的公益捐赠

小赵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,分配比例为30%2024年,企业分配给的所得为20万元。并且,2024的合伙企业捐出的公益捐赠额为10万元,我个人能税前扣除多少?

归属于赵先生的捐赠额为10万元*30%=3万元,按照全额扣除,这3万元捐赠额都可以得到扣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