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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市红十字人道救助资金管理试行办法
发布时间:2022-09-28    浏览次数:      来源:温州市红十字会     字号:[ ]


第一条 为弘扬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的红十字精神,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,发挥红十字组织在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,推动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和《中国红十字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《温州市红十字人道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。

第二条 资金使用必须符合红十字会宗旨,突出社会效益,兼顾经济效益,主要用于备灾救灾、应急救护培训、造血干细胞捐献、人体器官捐献、学校青少年工作、救护设施建设、志愿服务工作。

   第三条 资金来源自市财政。

第四条 使用原则。量入为出,绩效管理。

第五条 使用范围:

1、备灾救灾工作经费: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发生时的救助工作经费,包括备灾救灾物资库的建造及后期管理,救灾经费,远程交通费,物资运输费,志愿者服装、装备、就餐、交通费等。

2、应急救护工作经费:主要用于应急救护培训工作,包括师资授课费,课本资料费,场地租赁费,管理费用,救护知识宣传普及,教学器教材的购置,师资培训及教学交流学习,以及开展应急救护技能的现场情景演练等等。

3、造血干细胞工作经费:主要用于造血干细胞采集、捐献知识的宣传,活动现场布置、场租及志愿者和陪同人员的食宿、交通、慰问、体检费等等。

4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经费:主要用于人体器官(角膜组织)、遗体捐献知识宣传,建设博爱纪念亭和博爱墙,慰问公益人士或家属,开展缅怀活动时家属的就餐和交通费用,捐献工作中产生的协调员食宿、交通费和善后人道慰问服务经费等等。

5、救护设施建设工作经费:主要用于博爱救护站点及人员密集服务厅宣传点建设工作经费,包括购置救护站点的药品配置、配套器材及设备更新维护,宣传展板及宣传资料的制作等等。

6、学校青少年工作经费:主要用于开展红十字进校园系列活动,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活动等等。

7、志愿者服务工作经费:主要用于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和日常活动及志愿服务项目经费保障。包括保险费、活动现场布置、就餐、交通、资料制作、志愿者服装、救援队装备等等。

第六条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接受财政、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