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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感谢有您 让生命延续】温州市获得第178、179、180例器官捐献者的爱心奉献
发布时间:2023-12-11    浏览次数:    来源:温州市红十字会    字号:[ 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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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种爱,让心跳不止;有一种爱,让生命延续。人体器官捐献是一种彰显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尚行为,一个即将逝去的生命,延续了另一个生命的重生,这就是人世间最伟大的接力。

杨某某,男,59岁,贵州省人,2023年11月30日,身故后捐献了肝脏和双肾脏。这是温州市总178例人体器官捐献。

方某某,男,61岁,浙江省人,2023年12月2日,身故后捐献了肝脏、双肾脏和眼角膜。这是温州市总179例人体器官捐献。

卢某某,女,68岁,浙江省人,2023年12月3日,身故后捐献了肝脏、双肾脏和眼角膜。这是温州市总180例人体器官捐献。

斯人已逝,大爱永存!感谢有您,让生命延续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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