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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市获得第66例器官捐献者的爱心奉献
发布时间:2018-02-27    浏览次数:    来源:温州市红十字会    字号:[ ]
  有一种爱,让心跳不止;有一种爱,让生命延续。人体器官捐献是一种彰显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尚行为,一个即将逝去的生命,延续了另一个生命的重生,这就是人世间最伟大的接力。
       李先生,男,36岁,江西人。2018年2月24日因脑出血去世,捐献了肝脏、双肾脏和双眼角膜,并同时捐献了遗体,李先生不仅为多名患者带去新生和光明,还为医学研究做出了奉献。成为温州市第66例器官捐献志愿者,温州市第28例遗体捐献志愿者。


 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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